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学古堂论坛  (http://www.zhangyz.com/bbs/index.asp)
--  站务公告  (http://www.zhangyz.com/bbs/list.asp?boardid=2)
----  《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展》征稿启事  (http://www.zhangyz.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5656)

--  作者:momo
--  发布时间:2010/11/12 14:00:28
--  《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展》征稿启事

《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展》

征稿启事

 

 

 

张裕钊,字廉卿,晚清著名散文家、教育家、书法家,其书法熔铸百家,独辟蹊径,在中国书坛上堪称独树一帜。康有为曾评曰:“集碑之大成者”,又云:“千年来无与比”。张派书法被誉为中华书法的里程碑,风靡全国并在日本衍为流派至今不衰。自上世纪80年代起,张派书法爱好者相继在全国各地举办了四届张裕钊流派书法作品展,影响非凡。为巩固前四届展览成果,挖掘张派书法资源,弘扬张派书法艺术,拟定于2011112日至14日(腊月初九至十一)在河北省南宫市举办“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北京市书法家协会

邢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南宫市委、南宫市人民政府

2、承协办单位

中共南宫市委宣传部

邢台市书法家协会

南宫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局

南宫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宫市张裕钊书法流派联谊会

张裕钊书道研究网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为举办好这次书法展览,特成立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展组织委员会。南宫市政府副市长刘彦君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副主任齐世爽、市政协副主席张建杰、北京市书法家协会顾问张书范、河北省书法家协会顾问熊基权、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邢台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孙学东任组委会副主任,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接待组、外联组、宣传资料组、安保医护组四个小组。

2、评审委员会
   1)由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北京市书法家协会等六个组织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对评委违规的处理办法等。

评委:张书范(北京市书法家协会顾问)

熊基权(河北省书法家协会顾问)

孙学东(河北省书协副主席、邢台市书协主席)

董毓明(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张裕钊先生第四代嫡传、张裕钊书法流派联谊会会长

  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张裕钊书法流派联谊会艺术顾问

许兰第(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张裕钊书法流派联谊会副会长

李喜泰(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著名张派书法家)

胡念征(湖北省张派书法研究会秘书长)

陈启壮(张裕钊书道研究网艺术总监、著名张派书法家)

2)评奖现场公开评审结果,当天上网公示获奖、入展名单,公示10天后由组委会正式公布名单。

三、书法作品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国内、外张派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要求
  (1)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2每位作者来稿1-3件,禁止化名重复投稿。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张,一律竖幅(便于展览)。作品均为“南宫”体

3)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请附个人简介及近年来参展获奖情况(200字左右),并附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5)来稿不退,主办单位对全部来稿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等处置权。

凡参加此次活动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规定。

3、展览规模
  拟展出作品100件左右。
  4、奖项设置
  对所展作品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对所有入选作品将颁发张裕钊书法流派联谊会收藏证,并赠送此次展览优秀作品集一本。入选作者届时将被邀为嘉宾参加此次展览开幕式(组委会安排食宿)。

四、征稿日期

自本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012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鉴于张裕钊先生在书坛持续影响之大,爱好者之多,本次书展组委会拟在展后将参展优秀作品进行整理,集中编辑,发行《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作品展集》,以便书法爱好者收藏。

五、投稿地址:河北省南宫市东阳街18号(原审计局)

    邮政编码055750

    联系电话0319-5196818    18631952819

    电子邮箱zpsfzl2010@163.com

 

 

 

                            

 

 

 

第五届全国张裕钊流派书法展组委会

                   2010年11月1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6 10:29:45编辑过]

--  作者:刘德生
--  发布时间:2010/11/12 14:07:58
--  
请大家赶快行动起来,认真备稿,争取好的成绩,为咱网站添锦挂彩!!!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走马观花
--  发布时间:2010/11/12 18:05:38
--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武志泉
--  发布时间:2010/11/13 7:37:35
--  
真是好事情!支持!!作品正在筹备中!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逍遥游
--  发布时间:2010/11/13 19:06:27
--  
好事情,期待网站各路诸侯一显身手
--  作者:陈启壮
--  发布时间:2010/11/26 8:37:48
--  
请各位书友抓紧时间,认真创作,积极参展,争创佳绩!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陈启壮
--  发布时间:2010/11/26 8:39:37
--  
温馨提示:截稿日期12月15日
--  作者:小汤匙
--  发布时间:2010/12/12 16:55:44
--  
   11月24日45期书法报所列片稿启示中的投稿地址为:河北省南宫市胜利街75号(原审计局)所网站所列地址河北省南宫市东阳街18号(原审计局)不符,请南宫的朋友给予解答,我寄的胜利街75号能收到吗?谢谢!
--  作者:陈启壮
--  发布时间:2010/12/12 19:42:19
--  
以下是引用小汤匙在2010-12-12 16:55:44的发言:
   11月24日45期书法报所列片稿启示中的投稿地址为:河北省南宫市胜利街75号(原审计局)所网站所列地址河北省南宫市东阳街18号(原审计局)不符,请南宫的朋友给予解答,我寄的胜利街75号能收到吗?谢谢
关于此事,站长特意给南宫组委会打了电话询问,答复如下:两个地址都能收到稿件。原审计局正处在东阳街和胜利街交汇处,因正在城市改造,东阳街名称最近已经取消,统称胜利街了。
--  作者:小汤匙
--  发布时间:2010/12/13 8:27:22
--  
谢谢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