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法是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她成熟的艺术形式,稳定的美学特征和抒情方式集中表现出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和审美诉求。书法艺术作为传统文化是一种高度程式化的艺术。就像唐代的律诗,你必须按照格律写作,必须合辙压韵,否则,即使你的词句再美,意境再高,但那不是律诗。我们知道,中国的诗词在唐代经过形式化之后出现了律诗,分为五古、七古、五律、七律、五绝、七绝等,我们固然可以认为格律使诗变为“死板”的形式,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第一流的诗人都是从格律中做出来的,如李白、杜甫。而且格律把中国诗推到了一个顶峰,而且是一个永远不可超越的顶峰。我们不得不承认唐朝以后律诗的繁荣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可以说以后任何一个时代关于诗永远也比不过唐代了。关于诗人,永远也超不过李白了。是真正的空前绝后。程式是一门艺术走向成熟的象征,中国的传统艺术,凡是高度成熟后都形成一定的程式。对生活的高度概括、提炼和升华,中国的艺术程式充满了浓郁的东方性质。当然它也埋着因袭的隐患。形式化、程式化当然可以使艺术创新受到拘束。但是程式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人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艺术家,程式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艺术家,有程式他的作品也平庸,无程式他还是平庸。比如写诗,你就是平仄全对,你也写不成李白;比如书法,你就是烂熟“八法”,你也写不出王羲之。当然这个“你”不是指你们在座的各位,是说那些平庸之人。